关务软件关于外发加工收发货单的申报
关务软件企业应分别在每批实际收发货后72小时内申报“保税货物外发加工收发货单”电子数据。
72小时内在同一“外发加工申请表”项下发生的多次收、发货可累加成一次录入申报。
因企业端系统、海关端系统等原因,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限内申报“保税货物外发加工收发货单”的,经主管海关批准,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限,但最长不得超过7天。
关务软件海关提醒 企业应向海关如实申报 “外发加工申请表”、“保税货物外发加工收发货单”。
关务软件办理实际收发货
企业办理外发加工备案手续后,应当按照经主管海关审核通过后的“外发加工申请表” 进行实际收发货。每批次收发货,应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时限如实申报“ 保税货物外发加工收发货单”电子数据。
关务软件海关提醒 “外发加工 申请表”、“保税货物外发加工收发货货单”海关不统一印制,企业如需使用可自行打印。
关务软件海关不予批准其开展外发加工业务的情形
1.涉嫌走私、违规,已被海关立案调查、侦查,案件未审结的;
2.生产经营管理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,被海关责令限期整改,在整改期内的;
3.有逾期未报核手册的;
4.申请外发加工的手册被海关暂停进出口的。
关务软件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有关问题
关务软件企业应当在货物首次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备案外发加工基本情况;企业应当在货物外发之日起10日内向海关申报实际收发货情况,同一手(账)册、同一承揽者的收、发货情况可合并办理。
关务软件企业外发加工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,应当向海关变更有关信息。以合同为单元管理的,首次外发是指在本手册项下对同一承揽者第一次办理外发加工业务;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,首次外发是指本核销周期内对同一承揽者第一次办理外发加工业务。
对全工序外发的,企业应当在外发加I备案时缴纳相当于外发加工货物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保丽。企业变更外发加工信息时,涉及企业应缴纳外发加工保证金数量增加的,企业应补缴保函。
关务软件企业未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外发加工手续,或者实际外发情况与申报情况不一致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有关规定子以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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